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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706 时间:2024-11-20
9月1日起,在南宁骑绿牌电驴不戴头盔就会被交警蜀黍处罚。有人发现,除了罚款20元,还有的交警采取“发微信朋友圈集赞”“抄写交规”等教育处罚方式。▲网络图片“本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因违反《南宁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进行教育警示,现需集齐20个赞以示惩戒……”这两天,这条“集赞”的内容在不少南宁人的微信朋友圈里“走红”。
▲网络图片▲网络图片记者了解到,不同的交警大队,对不戴头盔的处罚方式不一样。如有的大队以罚款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但主要以罚款的方式为主。有的大队则采取以下4种处罚方式:方式1:罚款20元方式2:发朋友圈集赞具体集多少个赞?由各个查处现场执勤点决定方式3:抄写交规方式4:路面体验执勤管理交通秩序“这样一来,会不会存在执法不严和执法尺度不一的情况呢?”不少市民提出疑问,交警部门是否应该统一执法尺度?对此,9月4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南宁市电动车新规正式施行后,对骑大小绿牌不戴头盔、闯红灯等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方式。处罚有罚款处罚和警告处罚(此警告处罚是要开具处罚决定书,并会对违法行为录入违法信息库,记录在案);而教育的方式比较多,如口头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抄写交规、执勤体验劝导、发微信朋友圈宣传警示等。
“现场执法的民警具有自由裁量权。”该相关负责人强调——在法律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现场执法民警可以根据现场执法的条件和执法环境来确定处罚方式。同时,交警部门还要结合被处罚者的安全意识和对违法行为的认知程度,进行针对性的处罚与教育,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只能选取某一种或几种方式。
但无论哪种处罚方式,不能仅局限于一罚了之。交警部门执法的初衷都是为了市民的安全,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罚款并不是执法的目的。不管是哪种处罚方式只要大家骑电驴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就不用担心被罚了骑车出行,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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